典型案例 - 焊工無證焊接要不得 立即停工并罰款劃不來
2024-10-02 09:10:24
雅途安全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所從事的工作潛在的危險性很大,一旦發生事故不僅會給作業人員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而且也容易給其他從業人員以至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在企業生產過程中,焊接作業等特種作業危險性非常高,不掌握相關知識,沒有經過專業培訓,非常容易發生事故,類似事故屢見不鮮。部分小微企業對特種作業安全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因此加強對該類行為行政執法力度,可強化企業和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杜絕其任何僥幸心理。同時,舉一反三,通過加大對此類典型案例的宣傳,加強對同行業企業的警示教育,全力督促小微企業落實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和對特種作業的防范措施,努力防范特種作業違法違規行為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
